《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》國發(fā)〔2019〕13號
實施心理健康促進行動。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通過心理健康教育、咨詢、治療、危機干預等方式,引導公眾科學緩解壓力,正確認識和應對常見精神障礙及心理行為問題。健全社會心理服務網(wǎng)絡,加強心理健康人才培養(yǎng)。
《“十四五”國民健康規(guī)劃》國發(fā)〔2022〕30號
促進心理健康。健全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,加強心理援助熱線的建設與宣傳,為公眾提供公益服務。
《“十四五”衛(wèi)生健康標準化工作規(guī)劃》國發(fā)〔2022〕2號
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(wèi)生服務標準體系,探索建立傷害預防標準體系。